
作者:书香拌饭更新时间:2024-08-03 18:37:01
一颗毒蘑菇,让王珍珍从末世来到了八零年代,重生到一个小智障身上。深夜,菌丝将她包成了一个雪白的茧,漫天的孢子都是她的子民。从此,她养蘑菇就能在这个时代当上首富,王珍珍闭目凝神催动菌丝生长。结果一地五颜六色的霉让她怀疑人生。但是,她坚信,多她一个有钱人,地球不会炸。王珍珍看向身后的十万大山,那都是钱。但是“王珍珍,跟我念,天、地、人、你、我、他”救命啊,哥,放过我吧,上学纯耽误赚钱。上辈子太苦,现在她就想吃最好的食物,睡最帅的男人,住最好的房子,然后安静的死掉,骨灰做成闪闪发光的钻石,简直完美。早期王珍珍:“哥,我要对你好一点,给你买大房子,娶老婆。”中期王珍珍:“哥,拜托你离我生活远一点。”晚期王珍珍:“那个拌饭的,你干脆把结局写上来好了。” 我在八零种满山蘑菇挣99套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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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项奔赴的三年,扁栀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。所以,当欧墨渊让她在事业跟离婚之间二选一时,扁栀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婚,从此她要做回那个理智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扁氏医药继承人。后来。前夫携全家老少跪求复婚。而商业霸主是她亲爹,扁氏二十三代国手医师是她亲妈,哥哥是黑白通吃宠妹妹无底线的黑腹总裁,弟弟是娱乐圈霸主。嗯还有个不好好在娱乐圈混就要回家继承千亿家产,眼高于顶嘴贱却对她最心软的死对头。...
你好啊,陌生的巫师,你叫什么名字?阿瓦达索命。卧槽!你干什么?!我就叫阿瓦达索命,阿瓦达肯达维亚。谁给你起的这破名字?听说是神秘事务司。你跟魔法部有仇?没有,他们不敢。那我该怎么称呼你?总不能见面就念一声杀戮咒吧?你可以称呼我为魔法界技术爆炸的引导者,麻瓜探究魔力的先驱者,赫奇帕奇厨房的统治者,鸭魔王(ducklord),食觅人(younofull)...
赵君玄穿越到小说世界,意外成为书中的豪门大反派,开局身份还是个大舔狗。而且书中结局下场凄凉,最后被主角和气运女主弄得家破人亡。气运女主是吧?都是本少的!还有,这一世老子绝不当舔狗!草,老子这条件挥挥手就是绝色美人,需要舔?看看您配不配?赵君玄凭借前世经验系统,花式打脸主角。什么主角和反派?老子既然来到这个世界,老子就是主角!...
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,有智斗权谋,伏笔细节多,多人物刻画,女主不吃亏,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,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。独宠皇妃这本书中,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,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,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,写他一生没有所爱,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。 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,爹不疼兄不爱,重度恋爱脑,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,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,夜夜守空房,结局凄惨。 她想了想,大胆点,不如选宣王! 反正这位死得早,她美美当有钱寡妇。 薛清茵娇气得很,进王府没多久,就要贺钧廷背她, 可以是可以,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!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? 不对啊。 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!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? 后来,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,人人追捧,她的命运已改。她却不想当寡妇了。 从此 你为我手中剑,我为你护心甲。 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。 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,但无妨。 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,他们唯一的光。...
重生于一个剑气纵横的古代世界被一个刺客老师收养,方别惊讶发现,这个世界的武学比自己想象中更加的繁荣昌盛。上至达官贵族,下至布衣江湖,均有习武傍身。为了不成为别人信手抓来练功的药渣,方别苦心习武,点穴轻...
李道然本山中道人,闲云野鹤,悠闲自在。一纸婚约,让他步入都市,这世界也因他掀起了轩然大波一面是承受师命要迎娶的未婚妻,一面是青梅竹马的女总裁,如何取舍,李道然不知道。但天师下山,要护我所爱,镇我国威!...